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举行了记者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等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提到出租车改革时,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提出要改革份子钱的制度,由过去的政府调控改为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与驾驶员(或工会组织)来平等协商,并鼓励和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构建企业与驾驶员利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也表示: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是一种管理模式。当然,这种模式需要改进,需要进一步优化。
政府在里面调控企业是否有暴利,或者是很高的利润,从现在看,出租汽车行业暴利是不可能的,但是有些地方可能利润偏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会、行业协会分别代表不同利益,政府在里面更多地起调控、调整的作用。这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也能更好地维护驾驶员的利益。
出租车“份子钱”是一种通俗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经营的承包费,或者是劳动定额。它是指在承包经营的模式下,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也就是类似于当时在农村改革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一些是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
刘小明表示,在这方面,份子钱在我国整个出租汽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出租车司机,对这个是非常认同的。但问题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管理方式没有让它真正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导致劳资关系紧张,企业利益固化。在这个过程中,也导致了业内甚至是很多学者对这种方式的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