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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扩大进口,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其中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大轴胶片原料、光刻胶用分散液、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具体到汽车领域,根据《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来看,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的进口暂定关税由6%下调到5%;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铝阀芯、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铝阀芯的进口暂定关税由6%下调到3%。
此外,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同时与此相衔接,相应调整其中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表示,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