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顾客在老乡鸡就餐硌坏牙:获赔4000余元
7月29日消息,企查查显示,老乡鸡(上海)餐饮有限公司与宣某健康权纠纷文书公开。
文书称,2021年7月宣某至老乡鸡就餐出现牙齿不适并与店员进行沟通,随后到医院进行诊治支付医疗费2112.3元。宣某认为,因老乡鸡米饭中有石子造成牙齿受损,故要求老乡鸡公司赔偿。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是否在用餐时因米饭中存在异物而致牙齿受损。根据已查明事实,原告确在食用米饭时表现出明显的牙齿不适动作,随后即与店方交涉,结合原告提供的病史,原告主张的事实具有高度概然性,本院予以确认。
现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已产生医疗费2112.3元,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律师费,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本院酌定为2000元,总费用共计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