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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
为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
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
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
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海南由此也成为全国首个提出“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的省份。
此外,除特殊用途外,海南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而在充电方面,海南要求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 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 7:1。
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 1 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 3 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 5 公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油汽车加快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