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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交通安全提示: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km/h
中国自行车协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电动两轮车社会保有量达到3.4亿辆,预计2022年将达到3.5亿辆,相当于每4个国人就拥有一辆电动两轮车。
随着数量与日俱增,2019年4月我国正式实施《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成为电动自行车行业新的国家标准。
日前,上海发布“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及通行规定。
其中,在特别通行规定中,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且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不得连续多次、长时间鸣喇叭等。
另外,禁止单位和个人拼装电动自行车、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拆除或改动电动自行车的消音、车速提示音、限速装置等。
据了解,根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电池电压不得超过48V、车重不能超过55 kg、车速不得超过25km/h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