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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手机厂商内置App不能删除,同时广告乱飞的情况,工信部之前发话称,实现同一基本功能的预置应用软件,至多有一个可设置为不可卸载。
公告中还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加强对预置应用软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这个事情《人民日报》发文称,预置应用软件大多功能鸡肋,占用内存空间,容易导致手机运行减慢,消耗待机时间,其中有一些还强行推送广告、窃取个人信息,不仅影响用户使用体验,更潜藏着侵害用户权益的风险。
无论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还是从清朗信息消费环境来看,规范终端预置应用软件行为都势在必行。
其实,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接入预置应用软件并非不可,关键是要依法合规。设计构造移动智能终端的主动权在厂商,但购买后下载什么软件、如何使用,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
正因此,要在尊重并维护好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预置应用软件,既充分保障用户能够正常使用终端产品,又最大限度压缩不可卸载应用软件的范围。
从根本上看,净化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需要监管部门和内容提供方共同发力。预置应用软件看似可以给移动智能终端厂商和应用软件运营商带来双赢,现实中很有可能因为降低用户使用体验、枉顾用户权益导致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