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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大大改善,野猪出现的概率越来越高,甚至还常常骚扰人类,造成财务损失、人员伤亡。
但是之前野猪还属于保护动物,普通人并不能随意伤害野猪,即便部分地区已经泛滥影响人类生活,也不能随意捕猎。
这个情况现在将要迎来转变了。
根据日前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新版《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显示,部分地区致害严重的野猪已被调出“三有”名录。
据了解,新调整的“三有”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
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
对原名录所列物种中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的,或广泛分布,种群数量极高,无灭绝风险,甚至可能造成危害的等情形予以调出。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研究员金崑对此表示,野猪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很多区域种群数量过高,符合调整基本原则。
目前全国31个省份中28个有野猪分布,其中26个省份的857个县(市、区)存在野猪致害,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且这一趋势日益严重。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角度看,有必要将野猪调出名录。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野猪调出名录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捕杀,而是开展捕猎的程序会更加简便,但依然要坚持保护优先。
另外,虽然野猪被调出“三有”名录后,但按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造成的损失仍属于致害补偿范围,受损群众仍可以依法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