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评论(0

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规定:企业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2021-05-18 17:06:04  出处:快科技 作者:宪瑞 编辑:宪瑞     评论(0)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日前湖畔大学改名一事引发热议,他们表示创立之初就不属于学历教育序列,为避免误解而更名。今天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新规,称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教育部网站2021518日发布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这个公告指出,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

《意见》明确,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指出,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意见》指出,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学”“XX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

本意见发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

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规定:企业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本文结束】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快科技

责任编辑:宪瑞文章纠错

  • 支持打赏
  • 支持0

  • 反对

  • 打赏

文章价值打分

当前文章打分0 分,共有0人打分
  • 分享好友:
  • |
本文收录在
#大学#学院

  • 热门文章
  • 换一波

  • 好物推荐
  • 换一波

  • 关注我们

  • 微博

    微博:快科技官方

    快科技官方微博
  • 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快科技

    带来硬件软件、手机数码最快资讯!
  • 抖音

    抖音:kkjcn

    科技快讯、手机开箱、产品体验、应用推荐...